<%@LANGUAGE="JAVASCRIPT" CODEPAGE="936"%> 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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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要求(级别)
施工类别
4类或具有二个以上单项一级
3类
2类
1类
企业法人代表或
技术总负责人
具有五年以上从事防腐施工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防腐蚀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同左
具有三年以上从事防腐蚀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具有防腐蚀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同左
项目经理(施工员)
人数不低于在册职工的4%,持证上岗率达100%
同左
人数不低于在册职工的3%,持证上岗率达100%
同左



人数不低于在册职工的百分比
50%
40%
40%
20%
具有连续五年以上防腐工作经历人员占技术工人的百分比
50%
40%

30%

20%
接受过化工防腐蚀及安全施工知识培训合格的人数占在册职工的百分比
60%
50%
40%
30%
四、资格认证程序
1、申请与受理
(1)申请一(含单项一级)、二级化工维修(技改)防腐蚀施工资格的单位,向审批部门中国化工机械动力技术协会提交《化工维修(技改)防腐蚀施工资格申请报告》(以下简称《申请报告》)(附件1)。
(2)申请三、四级化工维修(技改)防腐蚀施工资格的单位向经所在地省级有关政府部门授权的审批部门或由中国化工机械动力技术协会委托的审查机构提交《申请报告》;申请单位所在地没有省级审查机构的,可直接向中国化工机械动力技术协会提交《申请报告》。
(3)申请化工维修(技改)防腐蚀施工资格的单位在接到审批部门或(审查)机构同意受理的通知后应进行自检,并向审批(审查)机构提交自检报告。
2、审查及批准
(1)审批部门(或审查机构)接到申请单位自检报告后,应组织审查组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2)审查组一般由3名专家组成,通过核实、抽查、调查等形式进行审查。
(3)审查组完成对申请单位的审查后,由审查组写出审查报告并报审批部门。
审查报告内容包括:
   ①审查概况(审查组成员、审查日期、日程安排等);
②审查内容(基本条件、人员技术素质、技术装备配备、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等);
③按《化工维修(技改)防腐蚀施工资格审查评分细则》(附件2)的审查得分情况;
④审查结论(施工技术水平及先进程度、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程度,化工安全知识掌握程度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及关于施工范围和资格级别方面的建议等)。

版权所有:中国化工机械动力技术协会
制作:北京蓝点企划工作室idea98@bj1860.net